非挥发性微粒物质nvPM测量仪器校准技术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2月30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04日23时59分59秒
本非挥发性微粒物质nvPM测量仪器校准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编号:4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非挥发性微粒物质nvPM测量仪器校准技术服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非挥发性微粒物质nvPM测量仪器校准技术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86.8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年 |
| 2 | 山东洋龙商贸有限公司 | 289.9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2年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1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
| 2 | 山东洋龙商贸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1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响应 |
| 2 | 山东洋龙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投标人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及相关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将原件邮寄给招标代理。
一、评标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独立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2名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能体现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复印件上无法体现的,投标应还需提供其他相应能体现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的其他证明材料。
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出具的具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说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如为电开资信证明,需提供情况说明);
3)①对于企业单位类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财务审计报告,如未成立三年,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
②对于事业单位类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2022-2024)财务审计报告,如未成立三年,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须填写并提交《供应商知识产权声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须承诺使用招标人技术服务合同模板(应在商务偏差表中做出响应或在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6)投标人须填写并提交《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航发上海商用航空发动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鸿音路77号
联系人:郝士彬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博天堂918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20楼
联系人:叶子源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