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中区单元41-13项目充电桩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张江中区单元41-13项目充电桩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人为上海全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上海市张江中区单元41-13项目,位于申江路以西,川杨河北岸,北临张衡路,西至伽利略路,施工内容包括充电桩、控制系统等设备及线缆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配套客户使用软件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供料制作、运输、安装、产品保护、环氧地坪在安装过程中的防护或二次拆装、竣工前清洁、验收、保险、竣工资料、维修服务等,详见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清单。
2.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835.274237万元。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为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人如是经销商/代理商,应获得本次招标材料的制造商授权。
3.3 投标人近5年具有充电桩设备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对应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 20日9:00:00到2026年8月25日16:30:00(北京时间,下同);
(2)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上海博天堂918招标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免费(网址:ebidding.dxsczzj.com/cas/login?service=ebidding.dxsczzj.com/zzlh/login/cas);
(3)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需要购标审核的项目按要求上传购标资料;
(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应上传如下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等待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费用为1000元/标(包);售后不退。(开具发票请提供: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6)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注: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平台交易费一经获取不予退还。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400-117-0500获取支持;未从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9月 10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详见当日现场电子屏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上海全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雪野路928号
联 系 人:陈易中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博天堂918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610室
联 系 人:王鼎 应秋祺
联系电话:、3255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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